为实现我县夏季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目标,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房县2010年夏季食品安全突击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房政办【2010】64号)文件精神,房县农业执法大队结合我县实际,召开了“夏季突击月活动”专题会,制订了行动方案,针对整治对象,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采用明察暗访、信息通报等形式集中开展了扎实有效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房县农业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执法大队为成员的夏季突击月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执法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
二、确定重点抓整治。以夏季容易腐烂的蔬菜、瓜果等与广大城乡居民密切相关的农产品为重点,以农产品生产基地、超市、批发供应商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强化经营许可、环境卫生等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无检验(检疫)合格证而经营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要求农产品的收购、包装、保鲜、运输、储存和销售,应当保证安全、无毒、无害、清洁的环境,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对经营场地及使用器具定期消毒。
四、按照“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安全的要求,加大了对种植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基地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严格落实提供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和供应商的主体责任,签订农产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完善农业投入品进货台帐,使用档案、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提醒农产品生产基地在使用农业投入品及保鲜剂时一定要做到:凡禁用的必须彻底禁用;凡限用的必须严格限用。对所有外来农产品实行检疫查验制度,严禁来自疫区的农产品进入我县。
突击月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超市、批量供应商、“三品”认证企业、集贸市场共计28家,查处违法行为6起,立案查处2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信息通报4次。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正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购销台帐正走上正轨,生产档案较为健全,建立了农业投入品及保鲜剂的使用档案,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较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