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是农业大县,农产品品种丰富,农产品质量安全尤为重要。2006年11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9年3月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生产者、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任何环节不能出问题,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民众健康和重大经济受损失。
针对我县农产品质量管理,提出以下看法:
一、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首先政府要引起高度认识,增加投入、加大宣传力度从根本上提高全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的普及工作。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设备是其他任何措施不能替代的。目前我县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尚未建立,建议政府迅速加强这方面投入和建设,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入实质性工作。
三、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没有经费保障一切管理都是纸上谈兵,建议政府按法律要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重大,涉及面广,管理上很多地方存在盲点。建议政府牵头,部门联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逐步走上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