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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制度

 发布者:刘敏  发布时间:2010年5月12日 作者:  来源:农广校

    为切实做好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健全和完善基层公益性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根据《房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房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制度如下:
  一、项目管理合同制度
  
1、县级人民政府与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县工作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考核指标、工作责任等。
  2、房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专家组首席专家签订《技术实施方案合同书》,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主要负责制定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3、县农业局与100名技术指导员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科技示范户的培育,广泛开展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加强对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大力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4、县农业局与各试验示范基地技术负责人签订《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合同书》,集中展示示范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5、技术指导员同科技示范户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把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落实在田间地头,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专家技术负责制度
  1、成立房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专家组,专家组由张敏(总农艺师、推广研究员)、陈克勇(科教科长)、龙春宪(副局长、高级农艺师)、罗建华(副局长、高级农艺师)、郭兴华(副局长、农艺师)、钟一(总农艺师、农艺师)、程道泉(高级农艺师)、杨太根(高级畜牧师)、邹传藻(水产工程师)9人组成。
  2、龙春宪同志担任首席专家,主要负责制定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3、主导品种。根据省农业厅发布的全省定向推广的主推品种公告,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从中选定我县农作物主推品种,制定主导产业技术推广计划,制定主导品种的栽培技术要点,并编印成技术资料和技术明白纸发放到农户。农业专家组对技术指导员进行技术培训,同时做好主推品种的跟踪调查和数据搜集并开展效益评价。
  4、主推技术。根据省农业厅推广的主推技术,结合我县生产实际选定我县农作物主推技术,制定我县主推技术推广计划,制定适合我县的技术操作规程,编印技术资料和技术明白纸发放到农户。农业专家组对技术指导员进行主推技术培训,同时做好主推技术的跟踪调查和数据搜集并开展效益评价。
  三、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度
  
1、每名技术指导员对口联系一定数量的村,负责10—20个科技示范户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主体培训和分户技术指导。
  2、负责制定包村联户的技术指导方案,包括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等公示包村联户对象。
  3、与科技示范户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
  4、在关键环节、关键农时、突发事件及农民有需求时,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记录、总结和检查技术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形成的经验。
  5、技术指导员全年进村入户指导时间不少于150天,并记载相关工作内容和目标等,填好《技术指导员手册》。
  6、协助科技示范户填好《示范户手册》、发放示范户标牌并落实物化资料。
   四、示范基地、示范户辐射带动制度
  1、科技示范户要带头学习使用新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农民(每户带动20户以上);协助做好技术推广、技术信息采集和项目评价等工作。
  2、科技示范户享有一定的物化技术补贴;优先享用新品种、新技术;优先参加科技培训(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现代化手册);优先接受技术指导和服务等。
  3、科技示范户要提高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辐射带动能力,成为观念新、技术强、留得住的新型农民,成为农情调查员、技术推广员、政策宣传员。
  4、示范基地要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培训基地,农情信息采集传播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
  5、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示范体系(县有示范园区、乡镇有示范基地、村有示范户),要以示范户为基础,建立“攻关田、展示田、辐射田”。
  五、农技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1、定期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到大专院校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2、采取异地研修、县、乡(镇)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农业(畜牧)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参训学员的调训工作,安排好工学时间,为他们安心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参训学员全部按时参加培训。
  4、切实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农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强化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逐步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制度,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六、绩效考评制度
  本项目实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农民和社会力量三方共同评价。重点对项目组织管理、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示范户培育、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农技人员培训和技术推广应用效果等内容进行考评。绩效评价工作先由县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按要求向省农业、财政主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省农业、财政主管部门通过材料审查、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的结果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农业部、财政部;农业部、财政进行抽样核查。具体绩效评价细则如下:
   1、组织管理情况(16分)
  组织与管理机构建立和运行情况(2分);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情况(2分);规章制度建立及档案管理情况(2分);资金管理及配套情况(2分);标牌、科技示范户和技术指导员手册印制(2分);数据填报情况(2分);在全国农技推广网发布信息情况(4分)。
   2、体系改革与建设推进情况(22分)
  理顺管理体制,发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职能(3分);科学合理设置机构,落实人员编制(3分);明确公益性职能,人员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4分);“以钱养事”合同签订及时、规范,县主管部门考核作用发挥好(3分);建立农技推广责任、人员聘用、考评、分配等相关制度(3分);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示范基地等推广条件和手段(3分);建立多元化推广服务机制和创新推广服务方式方法(3分)。
   3、科技示范户培育(19分)
  示范户遴选情况(2分);技术指导员落实、分户指导方案、《示范户手册》填写情况(3分);示范户接受培训和指导服务情况(4分);物化技术补贴落实情况(2分);示范户辐射带动情况(4分);示范户的满意度(4分)
   4、农技人员培训(15分)
  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与方案(4分);按要求选派农技人员参加集中培训(4分);组织其他形式的进修、培训(3分);建立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4分)。
   5、试验示范基地建设(14分)
  基地认定和建设情况(2分);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情况(4分);开展培训与观摩情况(4分);基地管理水平(4分)。
   6、技术推广与应用效果(14分)
  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与确定(2分);主导产业技术推广技术方案制定、落实情况(2分);示范户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4分);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全县的覆盖率(3分);项目社会影响力(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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