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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专家、县技术指导员、乡镇技术指导员岗位职责

 发布者:刘敏  发布时间:2010年5月12日 作者:  来源:农广校

    为更好地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农技推广责任制度,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科技需求为目标,以优势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为依据,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强化公益性职能的农技推广队伍为原则,按照组织体系完整、职责任务明确、运作方式高效、绩效评价科学、奖惩手段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的要求,在全县建立起以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技术指导员为骨干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特制定房县农技推广专家、县农业技术指导员、乡镇农业技术指导员岗位职责。
  一、县农技推广专家
  
(一)职位设置。
  农技推广专家按当地种植业主导产业及重点专业设置,一般每一个主导产业或重点专业设置1个岗位,由县级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的技术人员担任,具体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需要确定并聘任。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学风正派、责任心强;
  2、掌握本领域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过硬,农技推广业绩显著,为本地区、本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3、具有丰富的“三农”工作经验,从事农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善于开拓创新。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三农”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本县制定农业发展规划、重大农业决策提供科技咨询;
  2、根据本县农业发展、市场需要和农民生产生活等源头性需求,研究提出本县农业科技推广计划方案;
  3、组织实施并带头开展本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确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要措施;
  4、通过农业信息网、现场技术指导、电话咨询等,为农民提供相关科技信息,解答各种农业技术咨询;
  5、培养和培训本领域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等,解答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
  6、组织或参与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模式,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根据产品准出、市场准入及产地可追溯等农产品监管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本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搞好田间生产档案记录。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掌握农民的科技需求动态,年提供1项以上农民急需的有效实用技术,组织1次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活动,建立1个稳定的科技示范基地,联系1个乡、1个生产基地、10个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工作;
  2、开展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工作,落实每人每年不少于7天的培训要求;
  3、及时答复农民各种形式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
  4、利用远程教育网络或其它媒体平台,每年开展1次以上农业技术讲座;
  5、结合农事季节发布有较高质量的农情信息10条以上;
  6、全年下乡、村、户时间不少于50天,完成年度业务分析报告和1篇以上课题调研报告。
  二、县技术指导员
  
(一)职位设置
  技术指导员职位包括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除农技推广专家的其他所有种植业技术推广职位。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学风正派、责任心强;
  2、了解本领域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
  3、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农技推广专家研究制定本领域的农技推广计划,完成农技推广专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农技推广工作;
  2、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宣传推介,及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指导农民采用良种良法、科学用肥用药、开展标准化生产;
  3、组织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农业生产组织及农民按照农业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及生产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搞好田间生产档案记录;
  4、联系、指导乡镇技术指导员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对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及时解答科技示范户、农民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联系、指导若干个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及重点示范户,开展生产调研、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
  5、掌握全县的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年主持或参加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示范的实施,组织1项以上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
  2、建立1个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联系1个乡村、1个农业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10个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
  3、组织或参与组织4期以上农业技术培训,4期科技示范户现场指导会;
  4、全年入乡、村、户时间不少于80个工作日,入联系户平均不少于6次;
  5、及时答复农民各种形式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
  6、发布有较高质量的农情信息10条以上,年度业务分析报告1篇。
  三、乡镇技术指导员
  (一)职位设置
  乡镇技术指导员包括所有从事种植业技术推广的乡镇及区域性农技机构的农技人员。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具备农业专业中等学校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了解国家有关农业及农技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能独立开展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各项“三农”发展的方针政策,协助落实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在当地开展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工作;
  2、履行类似“班主任”的职责,全面负责若干村(片)责任区全体农户的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重点联系10个科技示范户。通过入户现场指导、电话咨询等各种渠道,及时答复农民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负责向上一级或其他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寻求帮助;
  3、履行类似“任课教师”职责,在上级农技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专业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标准化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建立示范场、示范村、示范户,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情报发布、防治和处置;
  4、举办或组织农民参加农业科技培训。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组织建立“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记载生产档案,开展标准化生产;
  5、掌握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开展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
  2、在责任区内建立1个科技示范基地,10户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
  3、责任区内田间生产档案记录实施率,占应建数量的85%以上;
  4、年组织农民培训50人次以上,举办或参与举办科技示范户参加的现场指导会4次以上;
  5、年下村到户时间150天以上,入联系户户均6次以上;
  6、及时答复农民各种形式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到100%,报送或发布农业生产及科技信息20条以上,年度业务工作分析报告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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