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本地新闻   价格信息   科技信息   预测预警   科技推广   政务公开   一 站 通   新 农 村   龙头企业
  乡镇农业   调查研究   短信发布   电话发布   点播排行   图片展示   农业视频   访问分析   友情链接   政策法规   管理登录

房县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推行“派驻制”管理模式工作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1月29日 作者:[作者]  来源:[来源]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07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和安排,巩固、完善我县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的配套改革成果,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中心的管理,切实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立足农业、农村实际,坚持市场取向,强化公益性服务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改革体制、转换机制、保障投入、完善政策、巩固成果。按照“管理在县、经费在县、人事在县;居住在乡、工作在乡、服务在乡、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方式,建立起适合我县农村发展要求、满足农民需求、体制顺畅、务实高效、充满活力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三、工作职能

乡镇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的服务项目是:

    1、植物病虫和检疫性病害的监测、预防、防治与处理。

    2、农作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3、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检测和强制性检疫。

    4、耕地地力的监测、指导科学施肥。

    5、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及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6、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技术指导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

    7、农村能源建设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水、改厕、改圈)规划和技术指导。

    四、工作要点

    1、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岗位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有关政策,服务范围、服务对象、考核内容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由县农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全县农技推广力量,从岗位设置、服务内容、职称评聘、合同管理、服务经费划拨、考核兑现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整合人才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岗位管理合同化、县乡联系经常化、检查考核制度化,激发广大农技人员投身为三农服务的工作热情。

    2、乡镇服务中心的考核。农业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对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的工作实行量化打分,进行半年和年度量化考核,分别占综合得分的30%70%,农业局考核分值占总分40%,乡镇政府考核分值占总分60%,考核结果由县局和乡镇考核分值综合得出。

    3加强资产管理。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的房屋主要是国家以农业项目的形式投资建设的,应该发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受县农业部门委托,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应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其保值增值,因工作失误造成流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化解农技服务中心债务。由于历史原因,我县部分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存在不同程度的债务,没有偿还能力,成为历史包袱,影响工作开展。县乡农业部门要充分用活改革政策,摸清债务形成的原因,区别对待地做好债务化解工作。

    5、加大资金投入。在确保农技服务中心原预算不减的前提下,国家、省下拨的乡镇配套改革经费中的农业部分,应全额用于基层农技中心以钱养事工作;在保证以钱养事合同履行,保障农技人员“以钱养事”报酬发放的前提下,每年筹措20万元以上,用于解善农技中心的居住、办公环境。

    6、资金拔付办法。农业局设立“以钱养事”工作办公室,本着“以钱养事、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县财政将预算经费和上级拨付的以钱养事专款分批划入县农业局设定的专户,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县农业局根据各服务中心工作情况分期拨入基层农技服务中心,按考核的分值兑现到每位员工。其中:平时拨付服务费总额的30%,考核打分后兑现70%,年终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五、操作方法

    1、摸清底数,制定政策:全县20个乡镇农技服务中心,2007年底在册人员143人。按职称分类:高级农艺师1人,农艺师52人,助理农艺师88人,技术员2人;按学历结构分类:本科及本科以上2人,大专45人,中专及以下96人;按身体状况分类:健康141人,常年有病不能正常工作的2人;按年龄结构分类:男年满50岁,女年满48岁的共有14人。①在岗人员按合同规定进行管理、考核、兑现;②常年有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同志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③离岗创业人员,由本人申请、农业局审批,签订规范性合同,报局人事股备案后生效,由农业局统一上缴养老金、医疗保险金;④对长期不在岗人员,由所在乡镇农技中心通知本人,按农业局要求参与竞岗,对于长期不在岗又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农业局将不予聘用。

    2、因事设岗,区别对待:科学设定岗位是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的重要步骤,按照“因事设岗、人事相宜、优化结构、精干效能”的原则,根据鄂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和《农业公益性岗位配备和控制标准参考意见》,结合我县人口居住分散、种植结构复杂、种植水平较低和我县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的现实情况,确定我县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岗位和经营性岗位,公益性人员不允许插手经营活动,服务待遇从县财政拨付的“以钱养事”资金中支付;经营性岗位实行区别对待,其中属于政策性的物化技术由各服务中心主任把关,从事经营性岗位的农技人员承担,服务待遇从经营收入中列支或部分从经营收入中列支。物化技术以外的经营实行面向市场,与公益性工作脱钩。

    3、考试考核,竞争上岗:实行“全员竞争、末位歇岗”制,农业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对竞争上岗者进行基础理论、思想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的考试考核。其中基础理论考试占60%,领导小组测评占20%,民主评议和中心负责人测评各占10%的分值。通过考试考核,确定上岗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和各自特长,在各中心内确定公益性岗位和经营性岗位。

     4、合同管理、奖惩兑现。①合同管理是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的关键环节,也是确保“以钱养事”新机制建立,真正实现以钱养事,真正把农民需要的公益性服务抓到位的重要工作。农业局将根据湖北省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合同的样本和各乡镇产业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性的合同,每年与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签订。各服务中心根据与县局签订的合同内容,再与服务人员签订岗位合同,明确目标、任务、服务费的兑现方式、考核办法等,作为年终结算的依据。②考核管理。农业局会同乡镇政府对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即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半年考核在67月进行,年终考核在12月—元月进行。③奖惩兑现:根据合同内容和百分考核结果兑现服务费,实行绩效挂钩,鼓励多干事、干实事,杜绝平均分配。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且列全县前五名的服务主体和名列前40名的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在下年度优先聘用;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者兑现100%的服务费;综合得分在95以下者,兑现同等比例服务费;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对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个人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者,下一年度歇岗,一年后重新参与竞争公益性岗位。④资金拔付。农业局根据全县“以钱养事”的工作进展和资金运行情况,及时拔付养事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5、严肃纪律,加强监管。①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组织纪律,中心负责人外出2天以上,必须向所在乡镇政府和农业局请假在岗农技人员要服从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负责人的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县、乡、中心交给的工作任务。按时上下班,因事因病履行请销假手续。二是制定各项制度。各中心要联系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从考勤、组织纪律、财务、人员定岗定责、公益活动等方面作出规范,作为一年工作考核的依据。三是加强财产管理。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损毁,不得用房屋、固定资产抵压向银行借贷,违者按赎职行为追究服务中心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的印签一律由中心主任亲自保管,不得用本单位印签给他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各中心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原件交农业局统一保存,中心负责人保管复印件,否则,发生法律纠纷一律由保管印件的责任人承担。四是锁定债务,划清责任。对既往形成的债务,局纪委将会同乡镇纪委对债务形成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调查核实,对属于工作人员方面原因造成的债务,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即日起,凡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固定资产流失的,追究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责任,并依法追回经济损失。五是推行内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各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年初要将服务项目分解落实到每个职工,以合同的形式签订,年终凭合同进行考核兑现;继续推行钱账分管,每个服务中心必须有二人以上管理财务,中心内开支单据一律要求使用正规发票,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双双签字,农业局在审计时方予认可;服务待遇造册发放,收入开支向职工公开,重大农业项目配套的农用物质,项目实施前要向当地政府报告,项目实施后向当地政府和农业局汇报,局对各服务中心的财务加强监管和审计,每年审计一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接受干部职工的有效监督。    ②人人办样板点、示范点:办点试范是推广农业科技最有效的方法。按照科技进村入户的有关方案,2008年,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公益性服务的每个同志,都要根据所在乡镇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展办点试范,推广新技术、新良种、新栽培模式。做到有技术方案、有观察记录、有技术总结、有专家验收评价、有乡、村干部群众意见。供半年和年终考核查阅。    ③搞好配合,确保运转有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外,应积极完成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公益性工作,履行应尽义务,共同维护农业系统的形象。局将把合同外公益性、阶段性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同时考核。    ④人人撰写技术推广材料,宣传报道本单位、本辖区、本行业的工作成绩、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鼓励向《房县农业》和县内外新闻媒体投稿。凡在县级电台、电视台、刊物上采用稿件除正常的稿费外,一篇奖20元,市级用稿奖30元,省级用稿奖50元,省级刊物论文350元,多用多奖,上不封顶。对全年无试验总结、无通讯报道者扣出考核表中所占分值,通报批评。

    6、整合资源,统一调配。我县农技服务人员缺乏,地区分布和专业结构分布不合理,因此,要充分发挥县级农业部门的龙头带动作用,既要相对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只有统筹安排,才能完成省、市、县安排的重大项目、业务工作。使农技推广工作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7、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农业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别对公益性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敬业精神培训,对经营性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等,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适应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8、认真做好服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各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服务合同、服务费的划拨和领取,示范建设、各项业务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必须具备文字材料,形成规范化的档案资料。确保我县“以钱养事”的各项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房 县 农 业 局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部件
  桥上乡重拳锤炼平安乡镇
  房县土城镇农技中心成立“神农信息服务站”
  中共房县农业局委员会关于开展以“责任年”为载体的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城关农技中心拓宽农民致富路
  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转)
  房县农业局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房县农业局“两项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房县榔口青峰等乡镇稻纵卷叶螟暴发
  考核工作看实绩,体制转变气象新
     搜索


湖北房县农业信息网 版权所有   主办:湖北省房县农业局
电话:0719-3224415
    
E-Mail:fxnyj@tom.com
Power by G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