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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农民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调查报告

 发布者:阮英东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5日 作者:邓友军  阮英东  来源:房县农业局产业办

    人才是立县之本,强县之基。近年来,房县县委、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着力培植龙头企业和农村新型农民,在农村,活跃了一大批农村经纪人、企业家和创业人士,为发展山区现代农业,优化产业布局,带动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我县农民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一)人才总量、结构状况

    通过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项目,全县农民创业人才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较大的提高。一是人才数量在结构调整中稳步增长。截止目前,全县农民创业人才规模达到715人,比“十五”末增长23%,其中,农业产业化经营职业经理人230人,农民企业家75人,农民回乡创业领办人410人。二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县农民创业人才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87人,高中学历245人,分别占总数的13%和34%。三是人才分布结构逐步改善。生产型人才比重略有下降,加工和经营型人才增幅较大,农民回乡创业人才数量增长迅速,目前,全县回乡创业领办人达到410人,占全县农民创业人才的57%,与2005年相比增加110人,增长37%。在农民创业人才的带动和引领下,县域经济和产业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在发展过程中,他们充分发挥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优势,通过建基地、创龙头,办协会,与农户签订农产品生产或购销合同,推行订单生产,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壮大了“羊、菌、药、烟叶、核桃、茶叶、大鲵”等支柱产业发展规模和农产品加工业,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创业人才队伍文化层次偏低,高中以下学历的占87%以上,大专以上或高学历的人才溃乏,自身素质“先天不足”,年龄偏大,培育新观念、接受新事物、使用新技术的能力普遍不足,导致选择传统产业和依靠传统生产经验的多,发展高新技术项目和导入现代企业化管理模式的少,产业链短小且不牢固,缺乏柔韧性。“先天”不足导致综合素质不高,无法应对创业的考验。年龄大多数集中在45岁左右,30岁以下的十分少见,一些年轻人特别是素质较好的年轻人通过上学、打工等途径大量外流;在家的年轻人多受父母的庇护,衣食无忧,缺乏自主创业的动力。二是人才的地域、行业、产业分布不够合理。大多数人才尤其是农业产业经经营职业经理和企业家主要集中在发展较好的城镇和少数行业,边远地区人才严重短缺,部分产业生产加工能力低下,许多优势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和利用。三是人才供求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从事生产和初级加工的人才多,高新技术、精深加工的人才少,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普遍不高。创业地大多在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大多属微利项目,生产结构以劳动密集型和手工操作为主,产品科技含量偏低。四是资金缺乏现象普遍。农民创业人才有的身怀技术,有的了解市场,虽然有些人才也积累了一定资金,但流动资金、发展资金短缺,贷款困难,这已成为农民创业人才创业时普遍面临的最大障碍。五是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优秀人才和企业家外流现象严重,企业又缺乏引进、稳定外地高层次人才的能力,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企业发展缓慢艰难。

    二、农民创业人才队伍需求预测

    房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基础薄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就是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把优势资源,通过科技转换,提档升级,提高初级或附加值较低的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率,延长增粗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有一批文化程度高,驾驭市场能力强的现代企业管理人才和科学技术创新人才。预计到2015年,全县农民创业人才队伍规模将达到361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农民创业人才达到920人。

    三、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提高人才能力为核心,以市场配置为基础,紧紧抓住人才培养、使用、吸引三个环节,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全面加强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民企业家和回乡创业领办人等农民创业人才队伍,强化人才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来确立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壮大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调整人才队伍结构与布局。

    ——坚持调整人才结构与调整经济结构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调整人才结构和布局,培养、引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促进各类型、各层次人才协调发展。

   ——坚持人事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人事宏观调控手段,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增强各项政策合力,统筹各类人才开发,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实现人才高效开发。

    ——坚持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与突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宏观调控,分类管理,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化经营职业经理、企业家、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重要组成部分,整体推进农民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目标任务

    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开发投入,确保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素质显著提高,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布局更趋合理,人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努力造就一支引领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才队伍。

    1、增加人才队伍总量。到2015年,全县农民创业人才队伍总量达到3610人,其中,农业产业化经营职业经理人1200人,农民企业家510人,农民回乡创业领办人1900人。到2020年,农民创业人才将会达到6800人,其中,农业产业化经营职业经理人2500人,农民企业家1200人,农民回乡创业领办人3100人。

    2、提高人才队伍素质。着重提高农民创业人才的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技能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到2015年,全县农民创业人才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到920人,占人才总量的26%;到2020年,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到2830人,占42%。

    3、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布局,重点加强和引导农民创业人才向绿色有食品加工、医药化工、商品流通等产业专业人才转移。使上述领域的人才密度增大、人才质量明显提高,人才结构得到优化,基本形成覆盖各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人才格局,逐步建立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结构体系。

    四、工作重点和重大项目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本地区支柱产业和优势资源对高素质、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以市场为导向,建设技能含量高、实用性强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训基地,组织实施农民创业人才培养工程,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政策及措施

    (一)人才培养的措施

    根据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制定实施农民创业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完善“绿色证书”制度,系统提高农民创业人员的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能力,提高农民企业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农村经纪人、营销大户的组织管理和市场经营能力。整合相关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广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增强农村劳动力转岗职业技能和农民创业基础和规避市场风险能力。制订具体措施,继续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提高农民创业人才的生产管理水平,农业科技示范户的科技应用和示范推广能力。继续采取互派“研修生”、援外培训等方式,组织农民创业人才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拓宽视野,增强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的能力。

    (二)人才评价办法

    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社会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突出能力、业绩导向,推行专项评价和特殊评价等方式,综合运用评审、考试、考核、水平能力测试等手段,鼓励有技术、有实力、会经营的专业技术和农村实用人才自主创业,向农民创业人才队伍集聚。

    (三)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

    建设农民创业人才队伍,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是破解‘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应把鼓励和支持农民创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农民创业人才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尽快制定并出台鼓励和扶持农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包括税费减免、金融信贷、土地使用、信息服务、市场准入、项目咨询等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为农民创业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另外,要搞好农民创业的指导和服务,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市场前景广的开发性项目,及时为创业者排忧解难。一是放宽准入条件,要适当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对农民创业,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应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减少办事环节,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建功立业和立项提供“绿色通道”。三是规范收费行为。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付费登记卡制度,任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创业者收费、罚款或摊派财物。四是给予政策优惠。应将农民创业者列为招商引资对象,与外地客商同样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五是加快信贷改革。要充分运用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贷投实力,引导其加大对创业者的信贷支持。六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等现有担保机构的作用,由其具体承担农民创业者贷款担保业务。各地财政应当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农民创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创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助。

    (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措施

    创新人才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促进人才流动的有关制度。要创新留才手段,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体制,打破行业、身份、地域界限,冲破限制人才流动的“篱笆”,切实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围绕我县支柱产业和新型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创新引才政策,制订完善吸引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来房县投资创业发展。要创新引才渠道,开启吸引各类人才来房县创业的“绿色通道”。要通过项目引才引智,每年列出一些资源开发项目和及企业的技术难题进行招标,引进人才和智力。要创新引才重点,根据我县确立的“依法治县、招商引县、工业立县“战略和山羊、食用菌、水电、食品饮料、旅游等六大支柱产业的需要,着力引进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专业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

    (五)农民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政策

    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制度。一是完善人才分配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用好人才、灵活多样和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分配制度,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按贡献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二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待遇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绩效挂钩分配制度,鼓励科技人员以知识、专利、技术入股投资或自主创办、领办企业。树立“尊重纳税人、培养企业家”的新理念,鼓励社会有志之士投资创办经济实体,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化和职业化,为企业人才创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定期开展“房县农民创业人才奖”的评选活动,对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农民创业人才、纳税大户和明星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创业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出台以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为重点的优秀人才特殊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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