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利用卫星远程教育网络开设‘科技救灾恢复生产远程培训大课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通知要求迅速组织落实。省农业厅农广校将及时对科技救灾恢复生产远程培训大课堂培训内容通过“湖北农业远程教育网”(http://www.hbngx.gov.cn/)
在线连续播放,各地可组织收看。请各地农业、畜牧、水产系统将参加培训的有关情况于3月10日以前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利用卫星远程教育网络开设“科技救灾恢复生产远程培训大课堂”的通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农业部关于利用卫星远程教育网络开设
“科技救灾恢复生产远程培训大课堂”的通知
农办科〔2008〕9号
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农计发〔2008〕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科技进村入户行动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08〕8号)的部署和要求,发挥远程培训快捷高效的优势,经研究决定,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卫星网络,开设“科技救灾恢复生产远程培训大课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月27日至29日
培训地点:直播教室设在中央农广校,培训教室设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多个卫星接收站点(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一)中央关于灾后恢复生产的有关政策和科技服务主要措施;
(二)主要农产品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措施:(1)油菜,(2)蔬菜,(3)柑橘,(4)生猪,(5)禽类,(6)鱼类,(7)小麦,(8)热带水果,(9)农村沼气灾后维护及综合利用措施,(10)融雪剂面源污染治理(详见附件2)。
三、讲课人员
(一)部领导;
(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三)农业科技入户首席专家。
四、培训对象
(一)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水产等技术推广人员;
(二)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师;
(三)地县农科所相关科研人员;
(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五)部分种养业大户(卫星接收站附近)。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要根据课程安排,组织好相关人员到农广校卫星接收站点参加培训。
(二)中央农广校负责卫星网远程传输的技术支持,对领导和专家讲课进行全程录像,并制成光盘。没有卫星接收站或卫星接收站出现故障不能接收的地区,可通过“农业远程教育资源服务网(http://www.agrires.cn)”在线收看,或下载相应的授课内容。
(三)培训结束后,各卫星接收站点及时将参加培训的人员情况、意见和建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委、局)科教处,由科教处汇总后于3月15日前报科技教育司。
联系方式:
中央农广校联系人:唐美健 联系电话:64194435
科技教育司联系人:欧 宇 联系电话:64193080
附件:1、(略)
2、培训课程安排表
附件.doc